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抚仙湖、星云湖、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公告

在抚仙湖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、开发建设活动,应当遵守《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》规定,做好“三区”管控。

附图:抚仙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范围图

附件2

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范围

按照《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》要求,根据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、湖泊生态黄线划定成果,确定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、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(以下简称“三区”)具体范围。

一、“两线”、“三区”含义

“两线”分别是湖滨生态红线、湖泊生态黄线。

“三区”分别是生态保护核心区、生态保护缓冲区、绿色发展区。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,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的区域,绿色发展区是指湖泊生态黄线与湖泊流域分水线之间的区域。

二、“三区”功能定位

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,严格管控建设活动,引导人口和产业逐步退出,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,筑牢湖泊生态安全底线,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。

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,减少人口、产业、建设用地、污染物排放总量,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,禁止新增工业、商品住宅以及高污染、高耗水、高耗能等项目。与生态功能定位不符的开发性、生产性建设活动应当有序退出,合法合规保留的除外。引导人口和产业有序退出,增强湖泊生态净化能力、调节能力和修复能力,降低入湖污染负荷,实现湖泊生态扩容增量。

绿色发展区推进流域生态修复、提升生态涵养功能,淘汰落后产能,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,促进富民就业,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三、星云湖“三区”具体范围

星云湖“三区”范围,为2022年11月28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的《云南省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“两线”划定方案(精简版)》中的“两线”所确定的“三区”范围。

在星云湖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、开发建设活动,应当遵守《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》规定,做好“三区”管控。

附图: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范围图

附件3

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范围

按照《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》要求,根据杞麓湖湖滨生态红线、湖泊生态黄线划定成果,确定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、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(以下简称“三区”)具体范围。

一、“两线”、“三区”含义

“两线”分别是湖滨生态红线、湖泊生态黄线。

“三区”分别是生态保护核心区、生态保护缓冲区、绿色发展区。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,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的区域,绿色发展区是指湖泊生态黄线与湖泊流域分水线之间的区域。

二、“三区”功能定位

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,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,引导人口和产业逐步退出,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,筑牢湖泊生态安全底线。

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,与生态功能定位不符的开发性、生产性建设活动应当有序退出,引导人口和产业有序退出,增强湖泊生态系统净化能力、调节能力和修复能力,最大限度降低入湖污染负荷,实现湖泊生态扩容增量。

绿色发展区应当科学确定人口和城镇建设规模,严格管控建设用地总规模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,淘汰落后产能,逐步退出高污染、高耗水、高耗能项目。

三、杞麓湖“三区”具体范围

杞麓湖“三区”范围,为2022年11月28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的《云南省杞麓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“两线”划定方案(精简版)》中的“两线”所确定的“三区”范围。

在杞麓湖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、开发建设活动,应当遵守《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》规定,做好“三区”管控。

附图: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范围图

来源: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、玉溪三湖发布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