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李白乘舟将欲行,忽闻岸上踏歌声。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」二十八个字,是中国人最熟的送别诗之一。可「踏歌」到底是一种什么歌?汪伦一个普通村民,为什么要在岸上演这么一出?这个问题不拆开,诗里那股「忽闻」的惊喜就少了一半。
先说「踏歌」。踏歌是唐代民间一种很古老的歌舞形式——人成群结队,以脚踏地为节拍,一边踏一边唱,边走边歌。不用乐器伴奏,节拍全靠脚。这种形式在汉族民间流传了上千年,从汉代就有,到唐代最盛,宫廷里有踏歌,民间也有踏歌。《旧唐书·礼乐志》记载,唐代朝廷在节日里常常组织踏歌,几千人连着踏了好几天——那是国家庆典级别的歌舞。
民间的踏歌就更普遍了。姑娘们春天结伴踏青,小伙子们秋收后庆祝,都可以踏歌。踏歌的特点是:集体、即兴、脚步打拍子、歌词多是随口编的。它不是一个人在那儿独唱,是一群人手拉手、脚踏着地、齐声唱。所以「忽闻岸上踏歌声」的「忽闻」,不是李白忽然听见一个人唱歌,而是他正要开船,岸上忽然传来一群人踏着拍子、齐声高唱的声音——这个声音有节奏、有温度、有人气。
再讲汪伦这个人。汪伦不是什么名人,他是泾县(今安徽泾县)桃花潭附近的一个村民,家里有些田产,在乡里算是豪族。他跟李白本来素不相识——根据宋人笔记和明清地方志的记载,汪伦听说李白游到了宣州(今安徽宣城)一带,就写信邀请李白来桃花潭玩。信上写:「先生好游乎?此处有十里桃花。先生好饮乎?此处有万家酒店。」李白来了,汪伦才坦白:「桃花」是潭水名,不是真的有十里桃花;「万家」是酒店老板姓万,不是真有一万家酒店。李白听了大笑,就在汪伦家住了几天,喝美酒、看美景,临走时汪伦来送行。
这个故事未必每一句都真,可它符合李白的脾气——他对这种真诚的、带点小聪明的邀请向来不拒。汪伦一个普通村民,能把大诗人请到家里住几天,靠的是热情,不是地位。所以李白临走时写这首诗赠他,不是客套,是真感动。
感动的点就在「踏歌」两个字上。普通的送别,无非是站在岸上挥挥手、说几句保重的话。可汪伦不这么办——他带着一群乡亲,踏着拍子,唱着歌,来给李白送行。这是把村里最隆重的欢送礼节搬出来了。李白是什么人?他在长安见过皇帝、见过贵妃、见过满朝公卿,那些送别对他来说是排场,不是真情。可桃花潭边一群村民踏地唱歌送他,这是他在任何达官贵人那里都听不到的东西。
所以「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」不是夸张,是比较。桃花潭的水,在安徽泾县西南的青弋江上,水色很深,据说真有几丈深——可这「深」是李白拿来当参照物的。潭水再深,也比不上汪伦这一番踏歌相送的情意深。用实物的深度,比人情的深度,这是李白最拿手的比喻——他不说「你的情很深」,他说「连桃花潭的千尺深水都比不上」。
再把「踏歌」这个民俗往细里说。唐代的踏歌有几个特点:一是成群结队,不是单人;二是边踏边唱,脚打拍子;三是歌词多是即兴的,没有固定的曲子;四是常用于节日、送别、迎神这些场面。汪伦送李白,很可能就是带着村里的乡亲,踏着拍子唱一些祝福的、惜别的歌——具体歌词今天没有传下来,可那个场面我们能想象:桃花潭边,春水荡漾,一群人踏着拍子唱,李白站在船上回头看,这个画面从此成了中国文学里最动人的送别场景之一。
顺带说一下这首诗的写作时间。一般认为作于天宝十四载(755),或者说天宝末年。这年李白从秋浦(今安徽贵池)一带游泾县,在桃花潭住了几天。那时候他已经五十五岁左右,离安史之乱爆发只剩几个月。他大概没想到,这次江南之游,是他一生末了几年的逍遥时光——第二年安史之乱爆发,他的生活就完全变了。可这首《赠汪伦》里没有任何乱世的影子,只有桃花潭的春水和一群踏歌的乡亲。
汪伦这个人,因为这首诗,从一个普通村民变成了文化名人。今天去安徽泾县桃花潭,还能看到后人修的「怀仙阁」「踏歌古岸」等遗迹——一个姓汪的村民,因为送了李白一场踏歌,名字被记住了一千多年。这是文学最动人的地方:它不奖励达官贵人,它奖励真情。
再把这首诗的艺术手法拆一下。四句二十八字,第一句叙事(李白乘舟将欲行),第二句写声(忽闻岸上踏歌声),第三四句抒情(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)。前两句是实写——船要开了,岸上有歌声;后两句是虚写——用潭水的深度比人情的深度。实虚之间,靠一个「忽闻」转折。这个「忽」字最妙:李白本来已经要走了,忽然听见歌声——惊喜、意外、感动,全在这一个字里。
为什么「踏歌」比普通的挥手更能打动人?因为它是一种集体的、有节奏的、带表演性的礼节。普通送别是私人的、安静的;踏歌送是公开的、热烈的。汪伦把整个村子的乡亲都动员起来了,用最隆重的方式送一个远道而来的客人。这种热情,对李白那种一辈子在官场受冷遇、在江湖遇真朋友的人来说,是最珍贵的。
末了说这首诗为什么能流传。它没有华丽的辞藻,没有典故,没有对仗——四句大白话。可它真。真到一千二百年后的读者,一读就想起自己送别时那个真心待自己的人。汪伦送李白的踏歌,今天已经听不见了,因为它真。真到一千二百年后的读者,一读就想起自己人生中那个真心待自己的人。桃花潭的水今天还在,汪伦的踏歌今天已经听不见了,可这首诗让那个歌声永远留在了文字里。
再把「踏歌」这个民俗的历史往深里说。踏歌从汉代就有——《西京杂记》里记载宫女们「相与联臂踏歌」,手拉手、脚踏地、齐声唱。到了唐代,踏歌在民间和宫廷都极盛。《旧唐书·礼乐志》记载,唐代朝廷在节日里常常组织踏歌,几千人连着踏了好几天——那是国家庆典级别的歌舞。民间的踏歌就更普遍了,姑娘们春天结伴踏青,小伙子们秋收后庆祝,都可以踏歌。
踏歌的特点是:集体、即兴、脚步打拍子、歌词多是随口编的。它不是一个人在那儿独唱,是一群人手拉手、脚踏着地、齐声唱。所以「忽闻岸上踏歌声」的「忽闻」,不是李白忽然听见一个人唱歌,而是他正要开船,岸上忽然传来一群人踏着拍子、齐声高唱的声音——这个声音有节奏、有温度、有人气。
为什么汪伦要选择踏歌送李白?因为这是他能拿出的最隆重的礼节。汪伦是个普通村民,没有官职、没有排场,可他有乡亲、有热情。他把村里的年轻人都叫上,大家踏着拍子、唱着歌,在桃花潭边给李白送行。这个场面比任何达官贵人的饯筵都动人——它是真心的、集体的、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。
李白一辈子见过的饯行场面太多了。在长安,他是翰林供奉,皇帝赐宴;在洛阳,他跟达官贵人喝酒;在扬州,他散金三十万接济落魄公子。那些饯行都是排场,可排场里没有真心。桃花潭边一群村民踏地唱歌送他,这是他在任何达官贵人那里都听不到的东西。所以「忽闻」两个字,是意外、是惊喜、是没想到。
「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」——这一句的妙处,在于用实物的深度比人情的深度。桃花潭的水真有千尺深吗?不可能——千尺是夸张,可这个夸张有现实底子:桃花潭在青弋江上,水色深碧,确实比一般的江水深。李白拿这个深水当参照物,说连这么深的水都比不上汪伦的情意——比喻就立住了。
末了说一下这首诗的体裁。它是一首七绝,四句二十八字,第三四句对仗——「桃花潭水」对「汪伦送我」,「深千尺」对「送我情」。可这个对仗不是严格的工对,是宽对,因为李白写诗从不为了对仗牺牲自然。整个诗读下来像脱口而出,没有任何雕琢痕迹——这就是七绝的最高境界。
把「踏歌」这个民俗再往深里挖一层。踏歌不是唐代才有的,它从汉代就有——《西京杂记》里记载宫女们「相与联臂踏歌」,手拉手、脚踏地、齐声唱。到了唐代,踏歌在民间和宫廷都极盛。崔液《踏歌词》写「彩女迎金屋,仙姬出画堂」,是宫廷里的踏歌;刘禹锡《竹枝词》写「春江渺渺九疑深」,是民间的踏歌。踏歌的歌词多是民间曲调,节奏明快,动作简单,人人能参加。
为什么汪伦要选择踏歌送李白?因为这是他能拿出的最隆重的礼节。汪伦是个普通村民,没有官职、没有排场,可他有乡亲、有热情。他把村里的年轻人都叫上,大家踏着拍子、唱着歌,在桃花潭边给李白送行。这个场面比任何达官贵人的饯筵都动人——它是真心的、集体的、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。
再看李白的反应。他没有写自己怎么感动,他只写「忽闻岸上踏歌声」——「忽闻」两个字,是意外、是惊喜、是没想到。李白一辈子见过的饯行场面太多了——长安的宫廷饯筵、洛阳的豪门宴饮、扬州的歌妓送行——可桃花潭边这一场村民的踏歌,是他最没想到的。
「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」——这一句的妙处,在于用实物的深度比人情的深度。桃花潭的水真有千尺深吗?不可能——千尺是夸张,可这个夸张有现实底子:桃花潭在青弋江上,水色深碧,确实比一般的江水深。李白拿这个深水当参照物,说连这么深的水都比不上汪伦的情意——比喻就立住了。
顺带说一下这首诗的体裁。它是一首七绝,四句二十八字,第三四句对仗——「桃花潭水」对「汪伦送我」,「深千尺」对「送我情」。可这个对仗不是严格的工对,是宽对,因为李白写诗从不为了对仗牺牲自然。整个诗读下来像脱口而出,没有任何雕琢痕迹——这就是七绝的最高境界。
汪伦这个人,因为这首诗被记住了一千二百年。今天去安徽泾县桃花潭,还能看到「踏歌古岸」的石碑、怀仙阁、汪伦墓。一个普通村民,靠一场踏歌送行,成了文化名人——这是文学最公平的地方。它不奖励官位,它奖励真情。
再对比一下李白其他的送别诗。《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》写「孤帆远影碧空尽,唯见长江天际流」——那是站在楼上目送朋友走远,是含蓄的、安静的;《赠汪伦》写「忽闻岸上踏歌声」——那是船要开了,岸上一群人踏歌赶来,是热烈的、喧闹的。同样是送别,一种是文人式的目送,一种是村民式的踏歌。李白两种都写过,他都接得住。
末了说一句。这首诗二十八个字,没有一个典故,没有一个华丽的辞藻,可它是李白最感人的诗之一。为什么?因为它真。真到一千二百年后的读者,一读就想起自己人生中那个真心待自己的人。桃花潭的水今天还在,汪伦的踏歌今天已经听不见了,可这首诗让那个歌声永远留在了文字里。
再把汪伦这个人的来历说细一点。汪伦是泾县桃花潭一带的村民,家里有些田产,在乡里算殷实人家。他不是什么文人,也不是什么官,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地方乡绅。可他听说李白游到了宣州一带,就写信邀请。这封信是怎么写的?宋代杨齐贤注李白诗时引过一段笔记,说汪伦的信是:「先生好游乎?此处有十里桃花。先生好饮乎?此处有万家酒店。」李白一听,桃花、酒店,都是他喜欢的,就去了。到了之后汪伦才笑着坦白:「桃花」是潭水的名字,不是真有十里桃花;「万家」是酒店老板姓万,不是真有一万家。李白听了大笑,不但没生气,反而在汪伦家住了好几天。
这个故事流传极广,可它的真实性学界有争议。有人认为这是后人附会的,因为它最早出现在宋代的笔记里,唐代没有直接记载。可不管故事是不是真的,它符合李白的脾气——他对这种带点小聪明的邀请向来不拒,而且他到了桃花潭,确实写了这首诗赠汪伦。
桃花潭这个地方,在今安徽泾县西南四十公里的桃花潭镇,是青弋江流经的一段深水潭。因唐代李白这首诗,桃花潭成了文化名胜。今天去那里,还能看到东岸的怀仙阁、踏歌古岸、汪伦墓等遗迹。一个普通村民,因为送了李白一场踏歌,名字被记住了一千二百年——这是文学最公平的地方。
再把「踏歌」这个民俗跟唐代其他送别方式对比。唐代人送别,常见的有几种:一是在渡口或长亭喝酒话别,王维「劝君更尽一杯酒」就是这种;二是折柳枝相送,「客舍青青柳色新」就是这种;三是唱歌送别,汪伦的踏歌就是这种。三种方式里,踏歌最特别——它是集体的、有节奏的、带表演性的。普通送别是私人的、安静的,踏歌是公开的、热烈的。
李白为什么被踏歌感动?因为他一辈子见过的饯行场面太多了。在长安,他是翰林供奉,皇帝赐宴;在洛阳,他跟达官贵人喝酒;在扬州,他散金三十万接济落魄公子。那些饯行都是排场,可排场里没有真心。桃花潭边一群村民踏地唱歌送他,这是他在任何达官贵人那里都听不到的东西。
「忽闻」两个字最妙。李白已经上了船,船要开了,忽然听见岸上踏歌声——这个「忽」字,是意外、是惊喜、是没想到。他本来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告别,可汪伦带着乡亲们踏歌赶来,这个场面超出了他的预期。
末了说一下这首诗在李白全部作品里的位置。李白存诗近千首,《赠汪伦》是最通俗的一首——没有典故,没有华丽的辞藻,四句大白话。可它是流传最广的李白诗之一,因为它真。真到一千二百年后的读者,一读就想起自己人生中那个真心待自己的人。汪伦一个普通村民,因为送了李白这场踏歌,名字被记住了一千二百年——这是文学最公平的地方。